第四,必须正确认识区域之间的协调。在我国不同区域的发展条件差距很大,决定了不同地区经济实力和规模的差距将是长期存在的。区域协调不是指各地的经济规模都要一样大,而是全国人口与经济分布在各个区域之间要协调,与各个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在完善国家统筹和转移支付机制的基础上,使地区间人均GDP、居民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的相对差距逐步缩小。
第五,必须正确认识工业化的内涵。工业化不是简单地提高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过程,也不是全国每个地区都把当地工业产值比重提高到相同的水平,更不是不顾各地的条件盲目上工业项目。工业化是一种经济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的变化,是运用传统生产方式的农业人口不断向拥有现代生产方式的工业和服务业转移的过程,是不断提高要素配置效率的过程。
第六,必须正确认识城镇化的内涵。推进城镇化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但城镇化不是单纯地加强城镇建设、扩大城镇面积,更不是简单的“地改市”、“县改市”、“县改区”、“乡改镇”等行政区划调整,城镇化既是壮大城镇规模、增加城镇数量、繁荣城镇经济的过程,更是转移农村人口、从而改变其传统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过程,是完善城镇形态、优化城镇体系布局、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过程。
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会员义务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民建的实际出发,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履行会员义务:
第一,按照第一要义是发展的要求,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着力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更新服务发展的观念,转变服务发展的思路,创新服务发展的举措,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
第二,按照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要求,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参政议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积极反应社情民意,协助党政部门协调各种关系、化解矛盾,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水平。
第三,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着力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增强考察调研、建言献策的综合性、战略性和前瞻性,不断提高为促进社会主义五大建设协调发展服务的水平。
第四,按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全面发展意识、和谐发展意识,统筹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统筹好加强参政议政与搞好民主监督,统筹好加强参政党建设与发挥参政党作用,不断提高民建履行职能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