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壮大,已经成为各级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社会就业的主渠道和出口贸易的主力军。有关资料显示:2007年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税收收入比重为82.7%,非公有制企业进出口总额占宁夏进出口总额的51.98%,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共吸纳从业人员7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7.5%。 2008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私营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358.58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26.2%,全区私营企业就业人员达23.64万人,占全部法人企业的38.8%。2009年,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951家,完成工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49%,已成工业经济半壁江山。全部从业人员占规模以上工业的61.8%,成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2009年私营企业上缴地方税收29674万元,个体工商户上缴地方税收67603万元,2009年末,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19.14亿元,从投资主体看,国有经济投资713.53亿元,非国有经济投资405.61亿元。在第三产业中, 2009年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分别占92.2%和74.3%。
一、虽然近年来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前进步伐加快、贡献显著,但进一步发展仍然存在众多困难和问题。
(一)、发展规模依然不大,经济总量依然过小。沿海发达的浙江、广东等地区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已经占到经济总量的85%以上,而我区的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区的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依然不大,对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的带动作用明显不够。
(二)、政策落实乏力。虽然从中央到自治区都强调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平等的环境,并且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的规范性文件,但许多政策还停留在宏观层面上,缺乏具体的制度安排。原则性规定多,内容不具体、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政策运行机制,职责不清,政策实施中条块分割、地方保护主义和本位主义问题比较突出,职能部门“肠梗阻”现象严重,监督问责制度不到位。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自然垄断经营等领域非公有制企业进入难度大。
(三)、成本压力大。由于国内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大幅度上升、劳动用工成本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提高等造成的巨大压力,多种因素叠加,挤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使竞争力较弱的非公有制企业难以承受。高耗能企业在优惠电价措施取消后,成本大幅攀升,企业叫苦不迭。国家节能减排等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区一些企业的影响就很大,使得这些企业的发展空间相对有限。
(四)、资金紧缺,融资难仍然是最大难题。我区多数非公有制企业规模小、可抵押资产少,银行对其贷款成本高、收益小、信用差、风险大,因此贷款特别“谨慎”。金融企业优化资金投向,缩减信贷规模,保证资金回笼。银行贷款手续繁杂、贷款抵押和担保条件苛刻以及贷款成本太高,使非公有制企业融资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各大商业银行都未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的长期投资战略,或者缺乏实施长期战略的动力。民间商业银行少,社会担保体系不健全、小额贷款公司较少,非公企业融资渠道狭窄。民间贷款的高风险又让企业望而却步,使非公有制企业在资金的有效运作上受到极大的限制。
(五)、产品科技含量低,竞争能力弱。非公有制工业骨干企业主要分布在羊绒、石化、冶金和造纸等初加工及高耗能行业。多数企业生产设备和技术陈旧,产品以粗加工为主,创新能力比较弱,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和技术,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非公有制企业人才队伍不强,研发创新能力明显不够。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十二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大环境会逐步趋好。国家进一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新的区域经济战略布局、东部地区产业调整转移项目、国务院通过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颁布实施,都将为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机遇和强大的动力。另一方面,我区非公有企业的发展也面临着外部压力加大和内部缺陷放大的艰巨局面。我区优势产业或未来优势产业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产业、信息产业等正在迎来周边省市的强劲挑战。在国家推进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中,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很可能处于不利发展环境。
对照非公有制经济发达的地区,我区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从而也就还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为此建议:进一步提升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1、建议2011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会议”。
2、制定发展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的目标措施。力争到2015年,非公有制经济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0%以上。在工业增加值、从业人员、经济财政贡献能力、企业综合竞争力提升、争创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等方面有明显的突破。
3、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1)、在用地政策上:让非公有制企业在用地方面享受与其他企业同等的用地政策,非公有制企业重大产业化项目享受我区用地扶持政策。
(2)、在融资政策上:鼓励银行改革创新民营企业贷款的审贷模式、约束和激励机制,调动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的积极性,逐步提高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重;加强行业合作,促进非公企业贷款联保;引导创业风险投资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加大专项资金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
(3)、在税费政策上:对非公有制企业进一步减负让利。
(4)、在产业政策上:一是制定禁止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的产业目录,凡未列入该产业目录的产业发展项目,非公有制经济自动获得准入资格。二是对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每年按照不低于20%的额度递增。三是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军骨干企业实行重点扶持。
(5)、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人才政策,使非公有制企业的人才同样享受平等待遇。
(6)、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清除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规章,在对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中增加非公有制企业的测评力度,
5、制定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规划。
6、设立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局。